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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引渡 我向英保證 不判林克穎死刑

自由時報/ 2014.01.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英商林克穎在台撞死孝子潛逃回英,遭英方逮捕後,昨今連續兩天首度在蘇格蘭愛丁堡法院召開引渡法庭,林向英方誣指台灣司法不公及歧視外國人,法務部為了反制,已透過外交部及駐英代表處,向愛丁堡法院出具對林的「不執行死刑同意書」。

反制林誣指台灣司法不公

94年間我方偵辦軍購弊案,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為了跨海追緝汪傳浦,取得瑞士司法互助,也曾向瑞士政府出具對汪「不執行死刑同意書」,獲瑞士採納。

據了解,林為證明台灣司法不公,透過律師向愛丁堡法院提出15封、25點證詞及媒體相關報導,法務部緊急附上對林「不執行死刑同意書」,去年還遞交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英譯本,證明我方重視人權。

林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遭我方法院判刑4年確定,101年8月發監前,林經女友董玉琪及英籍友人邱凱協助,冒用邱凱護照潛逃出境,去年2月法院判林賠償755萬元確定。

民事求償部分,法務部已向英國法院提告,要求確認我方判決林賠償755萬元一案,並請英國代為查扣林在英國財產,不過目前尚未查扣到任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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