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庭在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第二法庭舉行,較原先預定的時間稍延後,目的在讓法官可以專注審理這個重大案件。
林克穎是英國法院在雙方並無邦交情況下、第1個審理引渡到台灣的案例,判決結果對未來的引渡申請有重要參考價值,因此法院審理格外慎重。
去年10月16日中華民國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後,17日蘇格蘭警方隨即逮捕林克穎,到現在已關押84天,期間林克穎聲請6次保釋,其中3次他自行撤回,另外3次是被蘇格蘭地方法院駁回,今天首次舉行引渡庭,檢方與代表林克穎的辯護人將有一番激烈攻防。
據瞭解,審理林克穎引渡案的法官非常謹慎,且本案屬重大案件,即使9日雙方辯論結束後,法官也很可能不會當庭宣判,或許要等兩週或更長時間才會宣判。
由於英國採三級三審制,引渡案可能需要半年到1年的時間才有結果,中華民國駐英國代表沈呂巡強調,必須步步為營,盡力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