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受訪表示,靜待英國法官裁決,希望聽到法官同意將林克穎引渡來台執行的消息。
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遭判刑4年確定,卻在發監前夕落跑潛逃回英國,法務部與英國在去年10月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生效後,英國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提出引渡請求。
林克穎遭羈押至今逾80天,歷經多次聲請保釋遭駁回確定。法務部轉述,林克穎過去曾質疑台灣與英國無邦交,簽署引渡備忘錄無效;還以證詞眾多待消化為由,希望能延後開庭,但法官都未採納。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訂在當地時間8日中午12時(台灣時間晚間8時)開庭,8日、9日一連兩天召開引渡庭。英國法官將裁決同意引渡與否,結果出爐後林克穎與我方都可提起抗告。根據前例,引渡程序短則3個月,長則費時數年,需視英國法院實際審理進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