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核電廠商 日環團全球召萬人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日本反核團體與控告日本福島核電廠製造商的律師團代表7日召開記者會,號召台灣民眾一同簽署委託書,向造成福島核災的3家核電廠製造商奇異、日立、東芝公司提出國際訴訟。律師團代表島昭宏指出,這3家廠商將核災責任推給東京電力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而台灣的核一、核二、核三廠皆有奇異公司生產的設備,若台灣發生核災事故,奇異同樣一毛錢都不必賠。

(上圖)日本22位律師團成員島昭宏7日記者會表示,重點是追究核電製造商的責任,若核電製造商不需負責,他們不會注重安全。(圖文/姜林佑)

日本反核團體「非核亞洲論壇」執行長佐藤大介、非核亞洲行動代表崔勝久、22位控告福島核電廠製造廠律師團代表島昭宏6日參訪核二廠與核四廠,島昭宏說,核四廠方向其保證核電廠絕對安全,就像當初福島核電廠做出的保證相同,但福島最後還是跳票了。台日兩國同樣面臨核電威脅,呼籲台灣民眾共同簽署委託書,向福島核電廠製造商提起國際訴訟。

福島善後 由全民買單

日本發生311福島核災後,粗估15萬人受害,許多居住於核災範圍的小孩正面臨甲狀腺癌的威脅。但根據日本《原子力損害賠償法》,採責任集中原則,僅電力公司需負責,提供核電廠資材、機器的公司免責。雖然受害者可向電力公司求償。但東電被日本政府接管後,核災善後費用由全體納稅人承擔。賠償金來自日本國民繳納的電費與稅金。

島昭宏指出,核電廠製造廠當初設計時,應先預想會發生海嘯、地震等天然災害,原本預計福島核電廠能運作60年,卻在 35年就發生事故,而這些設計上的疏失,製造廠卻完全不需負責,違背日本憲法第29條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保障,律師團將依此提起訴訟。

▲日本22位律師團主張,向福島核電廠製造商求償目的是打破各國保護核電廠製造商現有制度。(圖文/姜林佑)

崔勝久則說,核電廠製造廠不但沒負起責任,反而大肆向海外輸出核能電廠,許多台灣民眾並不曉得一旦發生核災事故,這些不負責任的廠商是不會賠償的。

賠償金額 台灣設上限

台灣核四廠由奇異公司得標,由日立、東芝、三菱承做反應爐設備。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根據《核子損害賠償法》第23條「核子設施經營者以外之人,對於核子損害,除前條之規定外,不負賠償責任。」不僅如此,相較於日本法律規定核災賠償無上限,《核子損害賠償法》第24條卻規定核電廠賠償上限為42億元,換算全台的人口數,每人僅能分得183元。

負起責任勝過賠償金額

崔勝久說,日本反核團體想將核電廠製造廠並不會負起賠償責任的訊息告訴全世界。「這不僅是為了日本,也是為了同樣面臨核電威脅的你們。」他將拜訪菲律賓、印尼、韓國、美、加等國,預計於今年3月底號召1萬位公民共同提起國際訴訟。律師團主張每位委託訴訟的當事人向製造廠求償日幣1百元,島昭宏解釋,金額不是重點,求償目的是要讓廠商負起責任,打破各國保護核電廠製造商的現有制度。

立委田秋堇也指出,求償是為了讓製造商有所警覺,不得提供有瑕疵的設備。她並於現場率先簽署委託書。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施信民呼籲,欲加入此行動的台灣民眾,可自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官網下載中文版「核電廠製造廠訴訟」委託書,將訴訟代理權委託給日本反核律師團,律師團將於3月底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網址:http://www.tep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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