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3/01/0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1/0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協議三方將在環保節能、生產技術、運營管理、物流運輸、新產品開發等各有關領域進行廣泛的合作。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除法律或主管機關之規定或要求外,未經簽約方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公布關於後續協議擬進行之合作內容。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諸多後續協議合作項目的完成,將有助於綠色環保與低碳水泥產業新型態的形成,進而對本公司營運及業務的拓展有所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高水泥產業節能減碳成效,爭取環保綠色商機,進一步邁向國際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