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確保軍中人權;多位軍事冤案當事者家屬質疑軍冤會退件率高達98%,52件中有51件被退回。
對此,軍事冤案委員會執行秘書蔡興華7日受訪時表示,不清楚家屬所提出的數據從何而來,軍冤會去年8月29日成立至今,共收案182件,其中陳情84件、申訴98件;98件申訴案中有56件是主動清查,42件受理申訴。
他表示,軍冤會不受理的申訴案為15件,其中7件是超過20年的案件;而目前受理、已經結案的有38件,應該可以如期處理完畢。蔡興華說:『(原音)我們1個月開會1次,目前我們結了38件,所以我們預計應該可以處理完,我們到8月底,所以沒有延長的必要。』
蔡興華解釋,軍冤會處理軍事冤案的要件是,軍冤會成立日起算20年內,現役軍人於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心神喪失,其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旁系血親對相關偵辦、調查結果不服的事件,軍冤會才會受理;因此軍冤會無法調查陳情案件,但會依行政程序轉由相關單位處理。
至於家屬質疑替代役男不在受理範圍,蔡興華也表示,根據「兵役法」的規定,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無現役軍人身份,因此相關問題應回歸替代役男主管機關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