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報導,記者們在仰光街頭高舉布條,抗議「十一日報」(Daily Eleven)記者馬凱恩(Ma Khine)在東部法庭被判3個月徒刑。馬凱恩被控在追查貪瀆新聞時非法侵入、出言侮辱、毀謗中傷,罪名成立。
在緬甸總統登盛領導的改革派政府治下,媒體開始享有新聞自由。登盛廢除大多數的審查制度,允許民間經營報紙,但有部分刊物被控毀謗官司,馬凱恩是登盛政府治下第一名遭判刑入獄的記者。(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美聯社報導,記者們在仰光街頭高舉布條,抗議「十一日報」(Daily Eleven)記者馬凱恩(Ma Khine)在東部法庭被判3個月徒刑。馬凱恩被控在追查貪瀆新聞時非法侵入、出言侮辱、毀謗中傷,罪名成立。
在緬甸總統登盛領導的改革派政府治下,媒體開始享有新聞自由。登盛廢除大多數的審查制度,允許民間經營報紙,但有部分刊物被控毀謗官司,馬凱恩是登盛政府治下第一名遭判刑入獄的記者。(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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