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二階段移交160件 裁3軍事看守所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12 年前
配合軍事審判法修正,國防部今天(7日)表示,軍審機關第二階段移交司法的審理案件預計有160件、檢察案件280件,收容人70名,將在1月13日前完成移交。另外,未來將裁撤台南監獄及北部、南部軍事看守所;除南部看守所外,其他將移交法務部矯正署。

陸軍下士洪仲丘去年疑遭虐死後,立法院去年8月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改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軍法院檢察署及軍事監獄,已在去年8月15日完成第一階段案件移交;第二階段則應於今年1月13日前,完成案件移轉作業。

國防部法律司審判處副處長沈世偉7日在例行記者會指出,法律司經與司法院、法務部召開3次協調會後,已達成共識,預計移送約160件審判案件、280件檢察案件(含通緝、執行等案件),及70名收容人移轉。

有關1月13日以後軍法人員的安置規劃,沈世偉指出,最高軍事法院暨檢察署軍法軍官38人編成北、南法律服務中心,處理刑事補償案件、求償訴訟和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案件等;高等以下軍事院檢軍法官人力約246人,則編配到聯兵旅級以上部隊,成立法律事務組,負責處理司法聯繫、法律服務、法治教育、輔導訴訟、訴願、國家賠償及官兵權益保障等法律事項。

另外,沈世偉表示,台南監獄及南、北軍事看守所將裁撤,其中台南監獄和北部軍事看守所將移交法務部矯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