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遭控訴紀錄使用者的私訊內容來達到廣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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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圖片取自新浪科技

根據新浪科技報導指出,在美國有一名律師和政治部落客Matt Campell控訴Facebook允許廣告主利用用戶發送的私訊內容來進行廣告投射。他表示,這和facebook一開始對用戶的承諾不同,使用者的隱私已經被Facebook攔截、挖掘用戶的數據並且分享給第三方,從中獲利。

其實早在2012年,就有網站爆料指出,Facebook的用戶之間透過私訊分享網頁連結也會被拿來評估有興趣的廣告依據,而且在私訊內容當中傳送的連結就像在一個專頁上點「讚」是一樣的評估效果。對此Facebook也承認,但同時也強調並沒有任何私人的訊息被曝光。

Matt Campell認為,只有當用戶與某一品牌發生關聯時,(例如用戶到品牌專頁按讚)品牌廣告主才能向用戶發送廣告,Facebook紀錄使用者的私訊內容來達到廣告目標,實屬觸犯隱私的行為。

報導中指出有一名Facebook一名發言人則回應稱這起訴訟沒有任何依據,我們將進行積極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