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外出運動 遭辱
警方調查,4日晚間7時許,17歲少女在斗六一處產業道路運動時,陌生男子從後方欺近,用黑色外套蓋住她的頭,少女尖叫踢腳,但仍遭推入自小客車後行李廂,載往南投縣竹山一家汽車旅館,男子打開行李廂拉出少女,脅迫幫他口交,少女已看見他形貌,歹徒未再蒙她的臉,但用黑色外套當繩子綁住她雙手,押進後座,載到強押處附近釋放。
一女挨揍 渾身血逃脫
5日下午6時許,一名22歲女子騎機車行經斗六市長安里河堤北路路段,遭小轎車逼車,女子停車就被駕駛強拉上車載走,她在車上強力抵抗,歹徒把她打得血流滿面,但因難以下手,就將她棄置在附近德安橋上。
遺留發票 4小時後被逮
因兩案相隔不到24小時,且是隨機擄人性侵,地方人士大感驚恐,斗六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警方檢查歹徒的黑色外套,有2個龍形圖案,口袋內有一張超商發票,根據被害少女描述,案發時歹徒好像朝南投竹山方向行駛,警方遂據此方向調閱超商監視畫面「循票追人」,果然看到穿著犯案外套的男子走進一家超商。
經被害人指認確定此人就是惡狼,警方再「循人追車」,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鎖定犯案車輛的車牌號碼,查出嫌犯是住在雲林縣莿桐鄉的35歲余宗穎(有毒品、搶奪等前科)。
警方通報執勤警力展開緝捕,並清查汽車旅館、飯店及民宿,前夜11時在斗六一家摩鐵發現余嫌的車輛,員警破門而入活逮,房內起出安非他命及吸毒器具。
余嫌坦承載走被害人,卻否認性侵,員警出示相關證據,余嫌才啜泣向被害人道歉,聲稱與妻吵架後心情不好,開車外出見落單女子才隨機犯案,想到自己5歲女兒,覺得很後悔。
斗六警分局偵查隊長江昆達指出,將追查余嫌是否另涉其他性侵案,也提醒民眾在人煙較少地方應避免落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