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新北市中和區華中段2地號住宅大樓新建工程承攬契約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被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