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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審慎驗證募兵成效 持恆鼓勵優秀人才從軍

軍聞社/ 2014.01.06 00:00

(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六日電)政府前瞻國土防衛需要、作戰型態改變及科技發展趨勢,為維繫長期國家安全,國軍須以「質」勝「量」的精兵思維,透過轉型「募兵制」,招募及培訓役期長、意願強、經驗熟的志願役人力,結合先進武器裝備更新換裝,打造「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專業化常備部隊,以塑建「固若磐石」的防衛武力。

國防部指出,我國推動的「募兵制」並非如國外的「全」募兵制,而是維持憲法所規定的國民兵役義務,役男仍需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完訓後儲備為後備軍人,戰時動員協力常備部隊保鄉、保土。此項制度設計的特色,除可使國民與國防事務,保持密切的聯繫,並在國家需要時,提供充足的防衛兵力,因此,不會有其他國家「全募兵制」所衍生的民眾與國防脫節的現象和疑慮。

國防部強調,為落實「募兵制」政策,自民國100年12月28日「兵役法」修正公布、民國101年1月2日行政院核定「募兵制實施計畫」後,國防部即已展開「募兵制」的執行驗證工作,原預於今年底達成,迄去(102)年年中,經過1年8個月驗證,發掘志願役人力未及成長,為確保國防與國家安全,遂而啟動風險管控機制,並奉行政院核定展延驗證期程至民國105年底,以提供並強化健全募兵制配套措施及志願役人力成長適足時間。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配合「募兵制」驗證期程調整,在民國105年底以前,國軍將妥善運用82年次以前出生、具一年兵役義務約28萬名役男,賡續徵集部分役男入營服常備兵現役,以滿足部隊戰備演訓、災害防救兵力需求。

另經審慎評估、詳細的計算,國防部說,民國106年達成「募兵制」轉型後,國軍常備部隊將由招募的志願役人力擔任。因此,至民國108年已無需要徵集役男入營服常備兵現役,屆時並無義務役兵源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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