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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網》大埔案人民勝利? 律師:劉政鴻恐逃過一劫

NOWnews/ 2014.01.03 00:00

記者葉志堅/專題報導

大埔農地徵收案翻盤逆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今(3)日改判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徵地拆遷違法,判決相關行政機關必須「還地」;對此,有律師表示,該判決看似人民勝訴,但其中其實暗藏玄機,依法論法,未來劉政鴻和苗栗縣政府依舊可能全身而退、逃過一劫。

律師郭運廣表示,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構成國賠的要件必須是「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國家才負損害賠償責任;依法對照大埔一案,除非能證明苗栗縣政府或內政部有確切「故意」或「過失」,否則未來官司恐怕還有得打。

此外,如果就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此次的判決內容來看,被判決有違法的部份僅有包含張藥房在內4戶,其餘近20戶部份皆予以駁回;因此,律師郭運廣認為,針對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是否真有確切違法故意或行政過失,恐怕還有很大討論的空間,如果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存心要和人民進行爭訟,未來結果如何恐怕還很難定論。

就目前案情發展看來,律師郭運廣分析指出,從目前劉政鴻的說法,表示一切「看內政部怎麼處理」來研判,劉政鴻的脫身策略應該是朝「依法行政」方向和違法部份做切割;也就是主打「行政處分」是由內政部所議決的,苗栗縣政府部份只是「依法行政」根據內政部的行政處分進行「執行」而已,相關法律責任不該由苗栗縣政府承擔。

如果未來苗栗縣政府真的朝此方向進行爭訟,律師郭運廣認為,那最後輸的可能還是最弱勢的人民;因為在行政法上有所謂「行政執行不停止原則」,在內政部徵地處分未撤銷前,依法論法很難就此論定苗栗縣政府有違法之嫌。 【影音】大埔徵收案更審 改判違法需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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