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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祥《橄欖樹》禁唱八年 三毛原詞遭刪改

yam蕃薯藤新聞/陳志龍 整理報導 2014.01.03 00:00
音樂大師李泰祥昨日病逝,留下經典無數。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作品是齊豫唱紅的《橄欖樹》。這首由李泰祥作曲,已故作家三毛填詞的歌,收錄在齊豫1979年第一張個人專輯中,發表後造成轟動,成為傳唱至今的校園民歌代表。不過許多人不知道的是,這首歌原來歌名不叫《橄欖樹》,歌詞也經過更動,而且在當時還曾遭新聞局禁唱。 對於《橄欖樹》的歌名與歌詞來由有一說是,原文為三毛的英文詩,後來徵得三毛同意後,李泰祥請人譯成中文。而原文裡三毛寫的是她在西班牙看到的小毛驢,李泰祥覺得不妥才改為「橄欖樹」。不過更正確一點說,據三毛生前曾受訪時表示,當年李泰祥先生找她寫歌詞,她一個晚上寫了九首,其中一首就是《橄欖樹》。剛交給李泰祥時的確是《小毛驢》,帶有一種童詩的感覺。後來李泰祥寫成曲後,覺得小毛驢為主角好像唱起來「有點怪怪的」,於是兩人就決定把它改成橄欖樹。 此外歌詞裡有一句是「為了天空飛翔的小鳥、為了山間輕流的小溪、為了寬闊的草原」三毛也曾表示,這幾句並非自己寫的,而是後來添加,她自己對這幾句並不認同,她說:「如果流浪只是為了看天空飛翔的小鳥和大草原,那就不必去流浪也罷。」 而《橄欖樹》裡流浪的浪漫意象與情懷,對當時保守的台灣社會是一種極大的鼓動,卻也引來當局關切,最後遭到禁唱長達八年。原唱人齊豫說:「「別人的眼中聽起來,《橄欖樹》就是流浪,我們對流浪是很浪漫的,他們(新聞局官員)對流浪的解釋就變成好像,哎呀!那好像是大陸淪陷,我們流浪到海外去的那種感覺,好像就被禁唱,說這個意識不明顯。」但即使禁唱八年,無法藉由大眾傳播媒體宣傳打歌,但歌曲本身蘊含的能量依然讓它被傳唱開來,成為70年代風起雲湧的校園民歌的代表作品,也奠定了李泰祥在台灣樂壇的大師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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