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指出,總統馬英九在元旦文告提到的投資是指「創業投資」,而不是普遍投資,一年多前推動的台商回台投資目標新台幣2000億元已達到,成效非常好。
不過,台灣本身投資環境,在過去幾年來碰到的法規限制,包括土地取得、環評方面,曠日費時,讓許多國外投資裹足不前。
管中閔進一步指出,台灣面臨的競爭不像以前,現在是與全世界,尤其是亞鄰國家的隨時競爭,不像以前擁有優勢就可以保住二、三十年,現在是要隨時保有優勢,因此,創新創業的要求非常重要,可帶動成長動能,確保經濟領先的核心。
他說明,金管會鼓勵金融業者融資給文創產業;國發基金推出天使資金,鼓勵年輕人新創的資金;櫃買中心也有創業板的推出。
管中閔指出,經建會規劃藉著法規鬆綁,讓國內的創業者更願意留在台灣,國際創業者願意來台灣,希望打造一個「讓台灣的Jobs(賈伯斯)出現,國際的Jobs願意來到台灣創業的環境」,預計2週內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如果可行,再跟部會討論。
管中閔說明,新創事業不只需要資金,而是也要創造環境面,包括人員進出、居留、投資,讓人家願意來,來了之後願意留下來,並預計找一塊地,規劃一個新創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