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長莊國祥表示,選務期程是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範,中選會依法辦理選舉、罷免事務,沒有刁難的問題。
憲法133聯盟發起的罷免吳育昇行動,日前通過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的查對,上午由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媒體人馮光遠等人到中選會領表,準備展開罷免吳育昇的第二階段連署。
聯盟認為,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將與農曆春節撞期,屆時會有許多選民與志工必須返鄉過節,讓罷免連署的執行更為困難,質疑是中選會技術性干擾。
根據聯盟推算,第二階段罷免連署今天領表,自3日起算30天,最後1天是2月1日的農曆大年初二。
莊國祥接受訪問時表示,根據選罷法條規定,各種選舉、罷免期間的計算,期限的最後一天,除了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就算是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
他說,相關規定已經行之多年,中選會依法辦理選舉、罷免事務,不會刁難。至於收件時間是在農曆春節,莊國祥說,依規定連署書將送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屆時也會上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