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312.公司名稱: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透過增資子公司九德(模里西斯)有限公司,再轉增資聯德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增資金額為HKD2,784,155元整。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規定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投資大陸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