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台登錄為文化景觀 不得變更

民生@報/陳小凌
12 年前
圖說:新舞台被指定為文化景觀。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民生@報訊】喧騰多時,藝文人士關注的台北新舞台存廢焦點,台北市文化局今日上午召開文資審議會,同意通過指定登錄「新舞台」為文化景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為市定古蹟;登錄「南港瓶蓋工廠-- 配銷處倉庫、印花工廠、防空洞、印鐵工廠、瓶蓋工廠、崗哨」為歷史建築。

文資審議會指出:新舞台為日據時代辜顯榮於太原路成立「台灣新舞台」的歷史延續,具台灣表演藝術歷史記憶價值。同時為民間興建中型劇場,具指標意義,見證台灣表演藝術發展歷史。也是台灣重要表演藝術創新平台,維繫台灣表演藝術界的創意能量。

民國97年獲台北市文化局譽揚為藝文組織,同將新舞台北側無名巷,定名為「新舞台巷」,並設置「天天向上」公共藝術,肯定新舞台對於台灣表演藝術的貢獻。

文資審議會同意登錄新舞台為文化景觀之附帶決議有二,其一為保留辜振甫所題「新舞台」之招牌;其二為新舞臺應維持其原表演空間機能,未來使用如有變更,需提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

毗鄰南港火車站的南港瓶蓋工廠經文資審議會決議:以日據時期原廠區原建物基地範圍,登錄「南港瓶蓋工廠--配銷處倉庫、印花工廠、防空洞、印鐵工廠、瓶蓋工廠、崗哨」為歷史建築,為兼顧集體記憶保存及未來發展計畫,瓶蓋工廠及崗哨可異地保存。

南港瓶蓋工廠前身為日據時期之民營「國產軟木工業株式會社」所屬工廠,台灣光復後由台灣省專賣局接管並改名為「木栓工廠」,民國47年再度更名「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瓶蓋工廠」,專門生產公賣局所屬14家酒廠酒類包裝所需各種瓶蓋、軟木栓等產品。後於民國93年停止營運,閒置後曾透過臺北市都市再生前進基地推動計畫作為展覽、音樂季、拍片場地短期活化利用。

位於忠孝西路一段70號,現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1896年獲台灣總督府補助,受命經營日本至台灣間及台灣各城市間往來船運,對於台灣近代海運影響很大,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在台灣,除設有台北支店外,在基隆、台南及高雄亦設支店。台北支店興建於1937年,由日本知名建築師渡邊節設計,為戰爭總動員前的最後一批鋼筋混擬土構造建築,且為現存二戰前少見之興亞式建築,具建築史之價值。光復後,台灣航業公司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前身為台灣省公路局)之總部均曾設置於此建築,具有交通史之價值。

公路總局歷經增改建,目前外觀已非原貌,但建物內部還幾乎保持原貌,文資委員會

決議,該建物後續進行修復時,須依1937年興建之1~3層樓及塔樓原興建樣貌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