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控前夫恐嚇案!家人未心生畏懼 北檢不起訴處分

NOWnews/
12 年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于美人與前夫James(王維倫)鬧婚變時,James曾在今年5月帶家人至于美人住處拿東西,讓于美人的母親心生恐懼,因而聲請家暴保護令,並控告James侵入住宅、恐嚇等罪。台北地檢署30日偵結,認為雙方已經和解,且根據于美人提供的錄影畫面,無法證明James有恐嚇行為,以不起訴處分。

于美人的母親聲請家暴保護令,並控告James侵入住宅、恐嚇等罪,10月份下旬開庭時,當證人的于美人表示,丈夫趁她不在家時,帶人和媒體到她住處拿東西,對她媽媽及女兒的心理造成恐懼。

而James則是透過律師表示,當天是回家拿自己的東西,但于媽媽堅持他必須等到于美人回來才能帶走東西,因而發生爭執,並強調James帶的是自己家人,並非不明人士,且未對于媽媽造成傷害,怎麼會算是家暴。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為雙方已經和解,于美人對於James侵入住宅的部分撤告,且根據于美人提供的錄影畫面,無法證明James有恐嚇行為,令于美人家人心生畏懼,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