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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緹亞: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30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12/3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旭能國際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674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營運週轉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9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885.計息方式:年息2.5%計算,每月30日計息並結算一次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貸與他人來源為本公司自有資金(2)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2年上半年度自結報表(3)資金貸與限額為美金500,000元,美金匯率係以美金:新台幣=1:30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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