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兩造都是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委員,盧男因漏水問題和林姓鄰居爭執,季男正巧路過勸告,卻反被罵王八蛋。季男憤而提起民、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盧男則說,當時出言辱罵只是宣洩情緒的口頭禪和發語詞,他一時心急社區房屋漏水,對事不對人,無意侮辱對方。況且,刑事責任部分,他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對方名譽已有回復。
民庭法官審理後,採信在場證人說法,盧男是面對季男大聲辱罵,刻意公然辱罵,貶損季男人格及名譽,審酌雙方財力及社會地位,判決盧男應賠償季男1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