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7日開庭審理,並傳喚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以釐清洩密案的相關內容。
由於黃世銘在8月31日曾經向馬英九總統報告,總統就邀集行政院長江宜樺商討,事後黃世銘也向江宜樺提出專案報告。對此,江宜樺在合議庭上表示,總統口述內容確實提到監聽譯文,在印象中沒有具體內容文字,但當時黃世銘表示此案是行政不法,且已經偵結,因此沒有洩密問題。
江宜樺也說,他能理解黃世銘越級報告的立場,更指出過去曾經有3次相關業務人員,向他報告行政官員可能涉及不法,他都要求對方審慎查處;這起關說案也是一樣,但差別在於是由「涉案人下屬」直接向他報告。
江宜樺還說,在9月4日當天,黃世銘向他報告並提出書面資料,他並沒有詳閱內容,但記得與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的內容大致相同;後來因為公文資料太多,所以就將黃世銘不是正式有文號的報告用碎紙機予以銷毀。江宜樺強調,他並沒有指示特偵組如何辦案,也說一切尊重檢察官專業。
案件進度方面,合議庭預定在明年1月陸續傳喚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書記官王朝枝等人,預計在1月20日及2月7日進行言詞辯論,可能在農曆年後辯論終結,預估最快3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