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意涵、林長順台北27日電)藝人吳宗憲被控掏空聯明科技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判處吳宗憲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吳宗憲涉嫌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13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檢方認定,吳宗憲與聯明公司簽約拿到錢後,未作公用,反而將新台幣1250萬元挪為私人花用。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吳宗憲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須向國庫繳納30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