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262.減資緣由:本公司第三、四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180,000,000元4.消除股份:18,000,000股5.減資比率:4.0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68,387,7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