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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 江揆盼多溝通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3.12.26 00:00
行政院院會今天(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行政院會中表示,示範區第二階段必須等特別條例草案通過後才能正式啟動,因此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各部會務必加強與朝野黨團溝通,官員也應積極替政策辯護、說明,務必儘早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行政院會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以專法訂定示範區法源;行政院長江宜樺在會中表示,示範區第二階段必須等到特別條例通過後才能啟動,因而指示相關部會在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加強對各黨團溝通。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說:『(原音)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後,除了要請本法案草擬機關經建會及未來主管機關經濟部與各黨團協調溝通之外,也要請相關機關,包括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教育部、交通部及陸委會等,都要積極地為政策辯護說明,務必全力協助與立法委員溝通,以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讓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二階段能夠順利提早展開。』

參與草案審查的政務委員薛琦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大幅開放教育、金融和醫療產業,將有助於提升這3個產業的薪資,突破「悶經濟」。薛琦說:『(原音)其實要提高薪資有2個作法,一個是薪資全面提高,第二個是在高薪資部門,讓他權重變得大一點,教育、醫療、金融,這個示範區對這3個非常重要的服務業有重大突破,我們過去的確給了很多束縛;我借院長的一句話,要突破「悶經濟」,這個條例是非常重要。』

薛琦表示,若拿示範區與性質相近的亞太營運中心相比,當年亞太營運中心必須修訂的法規數量繁多,但示範區是以專法訂定鬆綁的法規要點,相信開放效率會大幅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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