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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妻拒戒酒 檢方移送偵辦

中央社/ 2013.12.26 00:00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6日電)一名39歲鄭姓婦女,經常酒後對丈夫拳打腳踢,且拒絕法院要求12週的戒酒治療,東檢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簡易判決。

台東地檢署表示,鄭姓婦女酗酒成性,且經常在酒後對丈夫拳打腳踢,施以暴力,林姓丈夫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保護令除了命令賴婦不得對丈夫施身體和精神上的暴力、騷擾外,還必須完成6個月的精神治療,每2週至少1小時及戒酒認知團體一同治療共12週,每週至少2小時,保護令期間1年。

鄭婦剛開始配合戒酒,未料從6月26日起,拒絕參加戒酒認知團體治療,且變本加厲喝酒,違反保護令。台東地檢署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偵查終結,向台東地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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