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認錯 緩起訴
26歲史男與小他4歲的女友交往,因女友外型長髮亮麗,經常上網的史男基於「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今年7月竟然連續3天,將數張跟女友溫存的自拍性愛照片,先後貼上網路論壇分享區,供網友觀看,由於照片中女子面貌清晰可見,長相秀麗,瞬間人氣指數飆高。
女友的友人隔日看到照片,立刻打電話通知她,並提供網址,女友上去看了之後,立刻報警控告男朋友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及散布猥褻物品。
史男當庭承認是自己貼上去的,純粹是想跟大家分享,但照片內出現女友臉孔是他疏忽。
檢察官認為,史男已涉及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但照片是女方同意拍下,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妨害名譽部分,女方撤告也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