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脅的通訊行老闆陳姓男子未報警,事後還把手機變賣,警方遂依贓物罪嫌將他送辦,陳某也喊「真衰!」
警方調查,22日下午1時許,35歲的王姓婦人在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秀朗路口等公車,同時低頭滑手機,林嫌騎著偷來的贓車,趁公車站人潮少時,從婦人左側呼嘯而過,搶走王婦手中的三星「NOTE3」手機,沿路闖紅燈加速逃逸。
當日下午3時許,林嫌至中和區一家通訊行準備變賣手機,老闆陳某要求出示證件,未料林嫌出示友人證件遭識破,遂「見笑轉生氣」,拿出電擊棒說「這支可以讓我賣嗎?」執意要陳某以10500元收購,陳某只好屈服,並將手機以原價轉賣貼補損失。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嫌常在中和中正路一帶出沒,前晚將他逮捕歸案。警方說,林嫌今年8月剛出獄,曾犯下多起竊盜、強盜及毒品案,且懷疑他涉及雙和地區多起竊盜案,將深入調查。
林嫌應訊時表示,剛出獄沒工作缺錢,才會重操舊業,並否認涉及其他竊案。訊後,警方依竊盜、搶奪、恐嚇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