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電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購買台灣住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7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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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台灣住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ET)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2/12/25~102/12/25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9,700,000股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5.0301811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億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新加坡商Sumiko Tape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簡稱STM)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對本公司持股4.16%)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SET為提供本公司COF之上游供應商,該公司產能百分之百交由本公司代理銷售。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新加坡商Sumitomo Metal Mining Asia Pacific Pte. Ltd. (以下簡稱SMMAP)與公司間相互之關係: 曾任職本公司法人董事 與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聯屬公司移轉價格: USD6,297,030元(折合新台幣188,281,205元)取得日期: 102/6/13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取得及處分日期:102/6/13價格: USD6,297,030元(折合新台幣188,281,205元)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SMMAP於102年3月28日辭任本公司董事,交易當時為STM之聯屬公司,STM於102年6月13日任職本公司法人董事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據股權轉讓契約辦理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內部制度逐層簽核評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美國評值有限公司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71,000,000股金額: 本次擬投資新台幣250,000千元,加計原己投資之258,430千元,本案投資總額累計為新台幣508,430千元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無此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占總資產比例:11.88%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5.51%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566,022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與集團未來規則發展,以統合資源、提供更全面之產品服務、增加研發能力、擴大營運規模並增加本公司市場競爭力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12月25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2年12月25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收購基準日暫定為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