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3大電信綁約價 公平會罰蘋果創全球首例
中央廣播電台/劉靜瑀
12 年前
公平會歷經8個月調查,今天(25)宣布對蘋果亞洲公司限制3大電信事業綁約手機價格一事,開罰新台幣2千萬元。公平會指出,3大電信業者與蘋果之間是經銷關係,蘋果沒有資格也不該管制經銷商價格。目前歐盟也正在調查蘋果限制轉售價格一事,公平會創全球首例對蘋果開罰,也讓此案成為國際參考案例。
購買智慧型手機,很多民眾都會貨比三家,挑選廠牌或者是選擇電信業者,但想要買蘋果iPhone手機,怎麼比價,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以及遠傳這3大電信業者,列出的手機規格及合約規定價格卻都是一樣。
公平會今年4月開始立案調查,蒐集蘋果公司和3大電信業者的合約及電子郵件往來紀錄,認為蘋果公司限制電信事業綁約手機價格,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除了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還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原音)因為三大電信公司跟蘋果之間,是經銷關係,所謂經銷就是,三大電信業者賣iPhone手機的所有權是屬於三大電信,上游的蘋果沒有資格、也不應該去管制下游經銷商,來做他們獨立的決定。』
公平會強調,調查此案同時,還一併了解包括hTC、Samsung以及Sony等智慧型手機和電信業者的合約及契約關係,卻只有蘋果違法情事明確;蘋果iPhone的違法樣態是全台第一例,這項開罰也創下全球首例。
孫立群:『(原音)這個處分案,在全球來說,歐盟目前也在調查類似案件,不完全一樣,就我們所知,關於限制轉售價格,這部分處分iPhone,台灣是第一例。』
公平會表示,蘋果收到行政處分後,可行使權利、提起訴願,如果對行政院訴願會結論不滿意,還可繼續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甚至是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