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續卡!健保限縮「重病卡」資格 2.7萬癌患換不到卡

NOWnews/
12 年前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節省健保支出,健保署今年12月開始,限縮重大傷病卡的續發資格,針對早期發現、經手術「治癒」的癌症病患,除非檢附醫師證明身上還有疾病,否則不再續發,引發癌患不滿。健保署今(25)天表示,新政策上路之後,已經有約2.7萬人因為不符資格,遭取消續卡,回診追蹤必須跟慢性病患一樣,自費部分負擔。

重大傷病卡每5年換發一次,但根據健保署的新政策,在30項重大傷病當中,除洗腎、精神病等不可逆者,可拿「永久卡」之外,只要屬於早期發現、病灶清除乾乾淨淨的早期癌症病患,就不予再展期、續卡,除非醫師願開證明,證實病患身上還有疾病存在。

一旦遭取消續卡,影響所及就是得自掏腰包回診追蹤,以醫學中心為例,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癌症病患,每次回診、定期追蹤門診費用不過100元,若喪失資格,就得自費約460元,前後相差4倍之多。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林阿明表示,每年約有8至9萬名癌症患者的重大傷病卡屆期,新政策本月上路之後,已有約3成、2.7萬人因為不符「需積極、長期治療」資格,遭取消續卡。

林阿明強調,國內重大傷病卡領卡人數從86年以來,已經增加1.5倍,醫療費用支出更大幅增加2.8倍,目前98萬名領卡人中,有一半、48萬人都是癌症領卡病患,醫療費用支出高居重大傷病第一名,101年花費約552億,佔了重大傷病的3成8。

重大傷病領卡人數僅佔總人口的4%,醫療費用支出卻高達27%,林阿明說,在監委黃煌雄認為重大傷病卡核發浮濫、健保財務困難之下,這才推出新政策,針對續卡者更加審慎的進行審核。

林阿明強調,現在科技非常昌明,0期、1期等早期癌症病患,只要經手術「治癒」,後續並不需要積極治療,跟一般慢性病人無異,基於公平性,自費部分負擔並非不合理,且只要復發、經醫師專業評估後,仍然可以再度申請重大傷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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