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42.原公告申報日期:101/01/1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原於101年1月17日董事會審議通過調整新竹科技商務園區D7-ABCDF單元為合建開發模式。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為兼顧本公司土地開發利益及資產處分政策,調整新竹科技商務園區D7-ABCDF單元為分期分區自行開發,並分期投入新台幣27.20億元,優先開發第一期(D7-A單元)為廠辦及附屬商業設施,俾利本公司長期穩定獲利並建立永續經營事業。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原無須自行投入營建成本,現需分期投入新台幣27.20億元。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