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去年檢調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期間,邱毅、林瑞圖在政論節目指陳武進「操控南部公共工程圍標」及介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令。
陳武進提自訴控告邱毅、林瑞圖妨害名譽,雄院審理時,邱毅和林瑞圖都否認有涉及誹謗犯行,並要求法院調閱林益世案偵查資料,證明不是無的放矢。
雄院審理終結,依陳武進提供的電視側錄蒐證影帶,認定邱毅和林瑞圖多次在媒體上散布不實言論,已毀損陳武進名譽,分別依11個誹謗罪判處邱毅有期徒刑1年,林瑞圖依8個誹謗罪判處10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