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區特別條例本週四將送行政院會討論,行政院長江宜樺上週曾表示,不排除讓台灣的示範區和上海自貿區對接。
經建會部門計畫處處長詹方冠指出,雖然還沒討論兩岸示範區和自貿區對接的細節,但會朝此方向推動;而且除了大陸之外,也考慮和美、日等國進行區對區產業對接。詹方冠:『(原音)坦白說,我們不排除任何其他國家,美、日、大陸區對區產業對接。因為我們去日本招商、宣導,日本廠商對台灣滿有興趣,不見得是區對區,但他們對示範區裡面的產業活動,譬如說物流,他們覺得台灣在基礎設施跟地理條件好,日本有非常高的興趣。』
由於大陸地區來台投資還未達WTO標準,希望能在示範區內做更高幅度的開放,因此,在示範區特別條例修正後,決議開放律師、會計師和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可望讓台灣產業的開放程度更接近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的高標準。詹方冠:『(原音)假設將來我們有一個更新的措施,全台適用,這自由程度比示範區還高的話,依照特別條例,就會適用更高條例,示範區應該不會比區外更差。這次修正方向,特別把專業服務業放進來,就是典型例子,這邊開放幅度會達到美、韓水準,就是比較高度的自由化,這遠遠超過WTO承諾。』
詹方冠強調,推動示範區主要是因應制度改革及法規創新,本週四送行政院會報告後,年底前送至立法院,預計下個會期通過,明年6月便可以讓法制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