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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談判帶槍卻走火 差點命中小弟弟沒命還被判5年

NOWnews/ 2013.12.24 00:00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搭乘友人的車輛,準備和他人進行談判,當時他備好槍枝,還將子彈裝上膛。不料一行人還未與對方進行談判,男子放在褲子口袋的槍枝卻不慎擦槍走火,竟然打到自己左大腿鼠蹊部附近,差一點點就打中「小弟弟」,他也因此失血過多送醫一度休克,所幸撿回一命。但法官不同情,判他5年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40歲的李姓男子,因為與他人有財務糾紛,去年10月某晚找了2名友人陪同和對方談判,3人搭上貨車前往。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當車輛行經桃園縣蘆竹鄉一處路段時,車內突然傳出巨響,所有人都嚇了一跳,緊急查看原來是坐在副駕駛座的李男雙手緊抱下體,而且不斷哀嚎。

友人詢問之下,才得知李男放在褲袋的手槍,疑似因擦槍走火打中其左大腿鼠蹊部,差一點點就命中「命根子」,當場失血過多,隨即將他送醫治療。李男送到醫院後一度休克,所幸急救後挽回一命,但他也因為攜帶槍枝,被檢警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法辦。

李男出庭時坦承攜帶槍械,稱說是已過世的胞兄所有,還提到自己因槍枝不慎走火導致受傷,望請法官酌減刑責。但法院一、二審都判處李男5年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高院法官認為,李男明知其危險性,且本不該私自攜帶槍械,將子彈上膛後不慎走火打傷自己,其情不足以同情,因此無法減刑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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