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這6項針對兩岸媒體的倡議包括:應在兩岸間廣泛傳播和平發展、合作共贏、尊重包容的理念;應秉持真實、準確、全面、客觀的新聞傳播原則傳遞兩岸訊息;應加強交流合作、互補互利。
倡議還包括:應繼續推動兩岸新聞交流正常化,儘快實現兩岸新聞媒體開放常駐機構;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強化資源互補;以「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為依託,推動成立「兩岸媒體聯誼會」,打造兩岸媒體交流的高端平台,促進兩岸媒體交流常態化、機制化。
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共有中央通訊社董事長陳國祥等兩岸媒體與新媒體代表及專家學者出席,並就上述倡議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