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可欽說,霍夫曼收取黃色小鴨展出的的高額權利金,「如果這不是商業行為,那什麼才是商業行為」?對於媒體報導霍夫曼的指控,他認為有失厚道,表達遺憾。
范可欽今天在台北舉行記者會說,黃色小鴨早在150年前就出現了,就算有著作權保障,也早已經消滅。台灣有登記註冊的小鴨超過50個以上,任何人都可以合法註冊登記。
外傳因為不滿基隆黃色小鴨的活動太商業化,黃色小鴨創作人霍夫曼,昨天並未出席開展活動。
范可欽表示,經查證,霍夫曼在台灣與中國大陸,根本就沒有黃色小鴨的商標權與著作權。他估計高雄、桃園、基隆三場小鴨活動,霍夫曼收取高額權利金,卻對基隆主辦單位的熱心招待,說是光怪陸離,有失厚道。
范可欽說,主辦單位原要向霍夫曼進10萬隻小鴨商品,但對方開出新台幣3000萬元天價,後來還是向霍夫曼進貨1萬3000隻「荷蘭官方版」小鴨公仔,這難道不是商業行為嗎?
外界相當好奇,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在各地巡迴展出,到底賺了多少權利金?范可欽說,合約有保密條款,不便透露。但他在台灣的3場活動,絕對收取超過新台幣千萬元權利金。
策展單位已經與范可欽結束合作關係,范可欽也已經請辭總策劃,主辦單位的理由是,范可欽與基隆市長張通榮溝通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