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0多歲的日籍男子來台學中文,他在民國98年間就透過網路聊天認識被害女子,兩人為朋友關係。
檢方表示,日籍男子在100年5月13日凌晨,以電話邀約女方出來見面吃飯及喝酒,雙方吃完後,前往便利商店買酒,再前往男方住處繼續喝。
檢方指出,兩人喝到清晨5時許,因身體疲累,便同床休息;男方因一時情慾高漲,開始抱住女方,將其衣褲脫掉並強壓女方雙手,不顧女方掙扎及拒絕,性侵得逞。女方後來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雙方曾談和解,但破局。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日籍男子犯案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