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銀行發行寶島債爭議不斷,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提案,指寶島債「割肉餵虎」,建議限總額、限與我競爭之企業及限發行利率。郭台銘日前也表示,中國政府目前緊縮財務,若中企來台發寶島債,把台灣籌資的錢拿去中國擴充面板或LED等產業,「豈不是用台灣的錢來打台灣企業?」他強調,與其讓寶島債把資金吸走,台灣應把錢用在有利於經濟結構轉型的地方。
對此,金管會昨主動回應,中企來台發債,已考量投資授信風險,包括發行對象資格、發行總額及投資對象等都有控管,目前中企發行寶島債設有一百億人民幣的上限,並由櫃買中心管控,注意發債利率的合理性等。
金管會強調,目前開放發行寶島債的對象不包括中國「一般企業」,僅限於中國國有或政策性銀行,換言之,只有中資銀行能夠來台發寶島債,不至於造成中國與我競爭的企業有不公平競爭情事。
金管會並指出,不只中資銀行,台灣在中國的子公司也可發寶島債,台商若有營運資金需求,也可發寶島債籌措人民幣資金。
另外,人民幣資金的主要需求者為中企,而中資銀行多已至香港、新加坡、倫敦等地發行債券,其規模及債信紀錄良好,可適度滿足專業投資機構對人民幣債券的資產配置需求,提供銀行去化人民幣資金的管道,或免除保險公司及投信基金須繞道至境外投資人民幣商品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