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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秀玲批服貿 經部反駁

中央商情網/ 2013.12.20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3年12月20日電)台大教授鄭秀玲批服貿協議內容有損台灣權益,經濟部表示,兩岸服貿與貨貿協議為同時展開協商,先簽署服貿協議符合我方利益,且服貿協議採循序漸進方式開放,並無不對等問題。

台大社科院公共經濟中心等單位今天共同召開「政府不說的服貿協議最新內幕」研討會,其中台大經濟系主任鄭秀玲指責,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內容,不如巴基斯坦與新加坡,且應該比照香港及澳門逐年開放。

張俊福表示,CEPA是大陸逐年對港澳開放,而港澳早就已經全面對大陸開放,如果台灣要借鏡CEPA經驗,等同於台灣要一次性開放國內市場,政府選擇逐年開放,因此兩岸服貿協議也比照這項原則。

服貿協議我方64項承諾中,屬現行開放者占27項,新增或擴大開放者為37項,且其中仍有多項未達我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承諾開放程度,確實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開放。

他說,服貿協議與貨貿協議是同步啟動協商,因貨貿協議涉及8000多項貨品的關稅調降,內容較為複雜,且國際間對於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採「漸進式自由化」的處理方式,協商進度較貨品貿易協議快。

張俊福指出,當時承諾,談完那個就先簽那個,政府沒有一定要先處理服務業的原則。

他表示,大陸給予台灣服務業開放項目為84項,大陸給予巴基斯坦僅17項,給予新加坡也只有14項,服貿協議並沒有不如巴基斯坦與新加坡。

另外,電腦服務、其他商業服務、快遞服務、電信業、經銷、旅館及餐廳、運輸服務、租賃服務等行業,全都是大陸在WTO入會承諾開放的行業,須與陸方實際對我開放內容一併解讀,但我方承諾仍未達我WTO入會承諾水準,整體而言陸方開放程度較高。1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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