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0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月本公司對曾孫公司無錫倉佑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之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NT$182,767仟元;更正後為NT$176,948仟元。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