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0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2/11/22第二次股東常會通過撤銷公開發行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50102號函核准撤銷本公司有價邆券停止公開發行乙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