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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彈劾案撤回 監委將重提

中央社/ 2013.12.19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監察院今天二度召開檢察總長黃世銘彈劾審查會,但與會監委認為調查報告不完整,要求補充資料,提案監委決定先撤案、之後再提。

監察院調查關說、監聽、洩密案,監委吳豐山、洪德旋今年11月提案彈劾黃世銘,監察院以5票對5票,未通過彈劾案。監察院原定10日第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但人數不足、沒成會。

監察院今天下午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由於多位監委人在國外,也有監委另外排定其他行程,最後只有9位監委出席,剛好達到法定開會人數。

提案監委向與會者報告調查內容,會中並充分討論,開會超過2個半小時。與會監委形容,會議氣氛良好,每位出席監委幾乎都有發言。

但根據轉述,有與會監委認為,報告不夠全面;有人當場要求提案監委補充資料;也有監委認為,調查報告只有提到洩密部分,不夠完整,而且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日前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的報告,也還沒送來。

彈劾審查會最後沒有進到表決程序,提案監委決定撤回。

吳豐山會後受訪指出,下午的審查會有一些委員認為調查報告不完整,要求補充之後再開會,「所以我們就照內部的規定把它撤回,撤回之後會再提」。

黃世銘曾說,若遭監察院彈劾或法院一審判有罪就下台。先前第一次彈劾案遭否決,黃世銘通過首次考驗後,也出招自清,多間監委辦公室月初時都收到黃世銘的陳情意見書,強調沒有洩密。

監院今天召開二度彈劾審查會,最後沒有結果,但提案監委已表態會再提案,未來發展仍備受矚目。

根據監察法規定,「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而提案委員有異議時,應即將該彈劾案另付其他監察委員九人以上審查,為最後之決定」;亦即如果二度彈劾案未過關,對同一人、同一案由,不得再提案彈劾。

黃世銘被控在司法關說案於9月5日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

監委立案調查並提案彈劾;檢察官評鑑委員會14日則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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