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合庫違法放款 要求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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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13年12月19日電)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今天表示,鑫元鑫公司在民國95年買下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店面,96年2月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在7個工作天內快速貸款新台幣13.5億元,是否違法貸款,金管會應嚴查。

費鴻泰說,選區內的選民向他陳請,鑫元鑫公司向合庫的貸款案,有三項疑點。

第一、檢舉函未保密,金管會銀行局將檢舉函給了合庫,而合庫將檢舉函給了被檢舉人;第二、大額貸款為什麼這麼快就撥款,為什麼合庫在7個工作天內核撥13.5億元?第三、為什麼當時鑫元鑫用13.3億元買下店面,合庫卻貸13.5億元。

費鴻泰說,依照金融機構的核貸情況,大額貸款須一個半月至二個月時間,才會撥款。同時銀行最高貸款8成5,但是合庫針對鑫元鑫買店面,放款成數達102%。

他說,這件事是在許德南董事長任內發生的,合庫商業銀行董事長是許德南,總經理陳安雄是在民國96年1月上任的,合庫96年2月就核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