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說,這名吳姓女旅客是於本月6日在二期航廈搭機前往韓國釜山,她在免稅商店要購買185條香菸,她言明不想帶出境,希望可以存關,等到回國的時候取貨,由於免稅商店配合政府政策嚴格規定,旅客所購買的香菸不可以存關,要自行攜帶出境。
於是吳姓旅客就跑到一期航廈的「桃園機場台灣菸酒公司」購買,也希望可以存關等到回國,把香菸送到二期航廈入境交貨,沒想到店員竟然當場賣給她185條,當場刷卡消費11萬1千元。
當她11日從釜山回國時,台灣菸酒公司也將香菸分裝4袋,送到二期航廈交貨,在通關時被海關攔下,由於她沒有申報,走的又是免申報綠線通關,海關除了還給她一條香菸外,剩下全數沒入,並科罰每條香菸500元、高達9萬2千元罰款,吳姓旅客應訊時表示,這些香菸出關後,立即會有人以每條150元的代工費收購,吳姓女子說,不但近3萬元的香菸代工費賺不到,還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