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總統12月9日向國家杜馬遞交人權理事會擬定的大赦法案。該法案50多處被修改,其中大部分杜馬委員會建議否決。俄杜馬刑法委員會主席克拉舍寧尼科夫要求《議會報》和《俄羅斯報》盡快公布該文件,還表示國家杜馬加緊通過是為在最短時間內使該法律生效。
由于宣布大赦屬于議會下院的權限範圍之內,該草案無需獲得聯邦會議的批准和總統的簽署,公布後立即生效。
大赦規定對以下人員免除處罰及追究刑事責任:社會保障程度最低的被判刑人、嫌疑犯和被指控犯罪的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有子女的婦女、孕婦、退休人員、一二級殘疾人員、參加過戰斗和保衛祖國行動的人員、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的清理者。與此同時,大赦還將適用于因刑事案被判處5年以下監禁和以前未曾服過刑的人員。
此外,法令中還列出刑法中規定的被判刑人無論如何不會被赦免的條款,即謀殺、暴力、販賣毒品、恐怖主義以及受賄等重罪和極為嚴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