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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欠費 補繳期最長約2個月

中央商情網/ 2013.12.18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8日電)國道計程收費30日上路,eTag用戶最方便,非eTag用戶也可上國道。所有用路人計程欠費補繳期最長約2個月。

高公局說,計程收費後,國道電子收費ETC費通知,和計次階段最大不同,是多了平信通知。ETC自動補繳期仍維持12到27天。若在自動補繳期未補繳,就會接到遠通電收平信通知,平信補繳期也未繳,就會收到雙掛號通知。

用路人收到雙掛號通知時,除了在期限內繳費外,還要另付一筆新台幣50元作業費。

高公局舉例,發生欠費期若在7月1日至15日,27日前可自動補繳,收到平信後,8月15日前是平信通知繳費期,8月30日前是雙掛號通知補繳期;如果欠費期發生在下半個月,補繳期各順延半個月。1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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