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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八大行庫未提加薪

中央商情網/ 2013.12.18 00:00
(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013年12月18日電)國營事業年終獎金最高可達4.4個月,但若行政院評選為特優者,可再酌增績效獎金最多0.2個月;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財政部所屬八大公股行庫目前都未提出加薪的建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研考會、審計部、財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就「所屬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予以法制化,以符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並達成公平正義之目標」專題報告。

審計部指出,行政院民國102年4月3日修訂「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訂定基本原則」,並追溯至101年起生效。

其中,考核獎金依行政院核定的年度考成成績發給,甲等2個月、乙等分為1.5至1個月、丙等沒有。績效獎金部分,最高提撥2.4個月薪給總額。所以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加考核獎金,兩者合計最高4.4個月,經行政院評選為特優者,可再酌增績效獎金最多0.2個月,等於是4.6個月。

會議休息時,張盛和回應媒體詢問,他說,八大公股行庫的年終獎金最多就是4.4個月,目前八大公股行庫還沒有提出任何加薪建議,所以還不確定是否會加薪,必須等看到提案再來決定。至於今年財政部旗下個國營事業,考評甲等人數約為75%,乙等約24%,丙等占1%以下。

另外,財政部去年沒辦尾牙,今年如何?張盛和說,還沒決定。但他也嘆,常常沒辦,外界就批評影響餐飲業;若辦尾牙,又會被說景氣不佳,國營事業卻在大吃大喝,所以還沒決定今年要不要辦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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