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18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訂約日期:102/1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國外部委託專戶存儲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