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12/1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動日起算五年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七千萬美元之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債務及充實營運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債務及充實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